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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珠海科技学院联合培养硕士聘任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公示

发布于:2026年05月13日 11:33来自: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与珠海科技学院签署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协议及《yl6809永利集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吉财大发〔2019〕229号)等有关规定,经教师本人申报,珠海科技学院对申报人师德师风与学术成果进行初审,研究生学院组织审核,校第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任下列人员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会计学院

王志刚、余育礼、宋洋、修广利、郭欣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万玲、王相萍、关志民、孙莉莉、张翔、陈倩、陈燕、孟显勇

语言文化学院

王艺锦、张殿宫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研究生学院,电话:84539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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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13日